“1937年11月,李先念等人从新疆返回延安不久,李特被诬指为托派分子,于1938年初在新疆迪化(今乌鲁木齐)惨遭杀害。他的遇害,是党内斗争的牺牲品,是被冤枉的。1996年6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填发革命烈士通知书,追认李特为革命烈士。”
1938年到1996年,认个错,真难。
慢着,党内怎么会有斗争出来的? 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啊,怎么会为人民服务就把同志给杀了?
被党内斗争搞死怎么能叫烈士呢? 只有被敌人杀了才叫牺牲啊。
那搞死他的人岂不是叛徒?怎么不追认一下哪些人是叛徒呢?
Reference: 李特——不该遗忘的红军将领, 光明网,http://www.gmw.cn/content/2004-05/28/content_35246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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