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r 10, 2010

正义的银行永远不在美国破产

“但是,我们决不相信正义的银行会破产。我们决不相信这个国家巨大的机会宝库会资金不足。 因此,我们来兑现这张支票。这张支票将给我们以宝贵的自由和正义的保障。” ——马丁 路得 金,《我有一个梦》
很久很久以前,我骑着自行车,结果被一个醉汉以3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了。于是我很郁闷,被医生用胶带贴在担架上长达几个小时,曰,X-ray之前不能移动我,以防瘫痪。。。但是我更郁闷的是,我不知道该怎么出气,该怎么付医药费——虽然我呐喊着民主党要搞全民免费医疗,但是Obama同学离当选还有2个月。
于是我想到了马丁 路得 金 同学的话,然后就去找律师。事情把我乐坏了,案子搞不赢,我就不用付钱给他,赢了,我就给他1/3的赚来的钱。很好,我想,穷人也可以打官司,果然正义的银行没破产。原来,正义是0首付的。
后来看政治书,怪不得有人那么狠美国,因为美国的自由确实是对他们的威胁,联邦法院天天搞些其他国家人都不理解的判决,什么烧国旗有理,报纸登军事机密有理(纽约时报 vs 五角大楼),。。。
今天,联邦法院又来ZB了。申请美国EB1A绿卡的同学都知道,paper不仅对于追亚裔mm没用,而且对某些操蛋的移民官简直就是对牛弹琴。EB1A的要求是extrodinary,就是要ZB,比如发N多ZB paper,不需要你有钞票,也不要你在美国呆多久,在北朝鲜都可以申请,我听说最快的是7天就拿到绿卡了。最近有些公务员比较蛋疼,发了paper他说你citation不多,做了杂志评委他说这个杂志不NB,最后闹出的笑话是,拿了诺贝尔奖他说你比其他拿诺贝尔奖的人要烂,不能证明你是“杰出人才”。
虽然大部分人最后申请第二次都能过,但是有个大哥不干了,妈妈的,这不是想多赚我申请费吗? 为了考验正义的移行是否在美国破产,这个大哥把移民局告到联邦第九巡回法院,弄出一个KAZARIAN v. USCIS 的案子。
最后联邦第9巡回法院把这大哥和移民局各打五十板:这大哥只能满足EB1A要求的3条中的2条 (他确实不ZB,EB1A要求做过审稿人,他只做过同学毕业论文的审稿人)不过移民局也是瞎搞,美国法典8 C.F.R. § 204.5 只说要ZB,但没有定义要多ZB才能拿绿卡,他们自己在乱定ZB的标准。
假如联邦第9巡回法院这次不受理呢? 那这个大哥绝对告到最高法院,用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搞死第9巡回法院:人民向政府伸冤的权利受宪法保护。大概这个案子告完了,他就满足EB1A要求的ZB了,然后移民局也不好说他没到ZB的极值。
最后大家想想,这个大哥显然不是美国人,否则申请绿卡干吗?但是为啥最后联邦法院帮他撑了50%的腰呢? 是不是在法律不给我等穷人撑腰的国家我是二等公民?
Freedom is not free! There is Strong and then there is Army Strong! Go to goarmy.com/str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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