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年前,我被一本叫做The Art of UNIX Programming的书洗脑,加上我enjoy用文件配置系统的简单(当年在Linux上改X.conf可是地球人都干的事啊),我认为所有东西都要用文件存。
最近,我要处理多达2TB的核酸数据。今天,我终于无法再忍受频繁的文件读写——我已经退了一步用pickle把变量存出来了,我开始想用数据库了。
Eric Raymond 害人不浅。
古人云,尽信书不如无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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